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图书馆关于全面清理个人物品的通知

东莞城市学院图书馆

各位读者: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图书馆管理有关规定,现发布全面清理通知: 1、请读者务必于2023年7月3日(周一)17:30前将放置在图书馆范围内的个人物品全部取走,包括放置在书架、书桌、服务台、地面、暂存架上等各类物品。 2、2023年7月3日(周一)后,图书馆将对馆内的公共自习区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对仍然遗留各类

各位读者: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图书馆管理有关规定,现发布全面清理通知:

1、请读者务必于2023年7月3日(周一)17:30前将放置在图书馆范围内的个人物品全部取走,包括放置在书架、书桌、服务台、地面、暂存架上等各类物品。

2、2023年7月3日(周一)后,图书馆将对馆内的公共自习区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对仍然遗留各类物品均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请广大读者遵照执行,并相互告知。

图书信息中心

2023年6月19日

(一审:王秀娟 二审:袁秀美 三审:陈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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