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书香借阅季”借阅积分挑战赛的通知

东莞城市学院图书馆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根据《东莞城市学院综合素质养成教育计划》有关标准,现图书馆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的“书香借阅季”借阅积分挑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适应数字时代的新阅读环境,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根据《东莞城市学院综合素质养成教育计划》有关标准,现图书馆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的“书香借阅季”借阅积分挑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书香满校园·阅读伴成长——借阅积分挑战赛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7年1月10日,共70天。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籍全日制学生,读者须无逾期未还图书、无违约记录方可获得参赛资格。
四、具体活动规则
(一)借阅规则。活动期间,每位参赛学生每次最多可借10册图书,单次借期不少于10天。借阅量按“借阅册次”统计,图书借出即计1册次,归还后再次借出可重复计数;续借不计入活动借阅量;同一册图书短期内反复借还且无实际阅读迹象的,经审核只计1册次。
(二)参赛门槛。活动期间累计借阅满20册,方可获得参赛资格并参与排名。
(三)排名奖励。在获得参赛资格的学生中,按累计借阅册次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10%者获得0.5个综合学分;排名11%—30%者获得0.3个综合学分;排名31%—60%者获得0.2个综合学分;其余参赛者获得0.1个综合学分。借阅册次相同者并列名次,按就高原则授分。
(四)参与由图书馆组织的阅读推广和信息素养培养等学科竞赛活动的,参与并完赛的,每有一项可获得0.2个综合学分;获得省级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的,将分别认定0.8、0.6、0.4个综合学分。
(五)学分认定。本活动学分认定以学校《东莞城市学院综合素质养成教育计划》为准,同一项目成果在综合素质养成教育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
五、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所有
若有疑问,可在企业微信找图书馆王秀娟老师或加入图书馆综合学分认定群进行咨询。
2026年第一学期借阅图书赛事二维码

东莞城市学院图书馆
                               2026年11月2日

撰稿:李柱坚
一审:王秀娟
二审:袁秀美
三审:陈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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